1、當使用石油液化氣或比重大於0.75的混合氣時,可燃氣體報警器距釋放源中心的水平安裝距離不應大於3m,兩探測器安裝間隔不應大於6m,宜設置在牆角等空氣不流通的部位。
2、當使用天然氣、人工煤氣或比重小於0.75的混合氣時,可燃氣體空氣室內品質偵測器探測器距釋放源中心的安裝距離不應大於4m,兩氣體探測器安裝間隔不應大於8m,距通風口,窗戶應大於0.5m。當空間高度超過4m時,應設置集氣罩或分層固定式氣體偵測器設置氣體探測器。氣體偵測器校正集氣罩應設置在距釋放源上方4m左右的位置,集氣罩面積不得小於1㎡,氣體探測器安裝在集氣罩內。當不設集氣罩時,可分上下兩層設置探測器,上層距頂板0.3m以內,下層距釋放源上方4m左右。
3、當密閉空間為狹長形狀,其橫截面積小於4㎡時,兩氣體密合度探測器安裝間距不應大於1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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